Saturday 1 December 2007

刺青


照片: 我的朋友家杰的纹身。他背上有一个,左手臂上也有一个。(家杰,不好意思喔,没经你的允许就采用你的照片....不要告我喔)


纹身,就是将某个图案纹在身上某个部位。
纹身也叫刺青。
很久很久以前,我从来就不知道刺青和刺身原来是不一样的两回事。刺青和刺身相隔十万八千里那么远。
(就连这种事,偶也有办法搅乱在一起。。。。你说偶有多了不起。。。。)

要到顶大的时候,我才知道刺身是食物。
我很爱吃的生鱼片。
刺青不能吃。
现在回想,以前的我真的很无知,也很白痴呢。。。。。
(没办法,小学一二年级嘛,都是酱滴啦。。。。偶又勿是天才神童)

突然好想纹身。
纹个图腾在手臂上。
纹身仿佛是件挺勇敢的事情。
(那当然啦。。。。纹身很痛滴你知勿知道?)

可是,也只是想想而已。
万一纹身后,不喜欢那图案了,那岂不是大大地糟糕?
像我这种三心两意见异思迁的人,好像不太适合纹身。
纹了三两天后,不喜欢了,就得把它给洗掉吧?
怎么可以容许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留在自己身上?
(偶听说把纹身洗掉更痛痛痛呢)

这么高风险的事,我当然不能做。。。。。。
所以,这事偶尔想想就好。
如果真的付诸行动,那未免太痛苦,也太麻烦了。。。。
(哈哈,偶真滴很怕痛滴说)

3 comments:

  1. 哼,我要做二五仔,吃碗面反碗底,过河拆桥~告状去也!反正你爸$$$多,su你也只是小case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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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Dear,你好像很串hooorrrr。。。。很得意hooorrrrr。。。。家杰有没有讲过不准用他的照片啊? 哈? ,恐
    怕你告我不进。。。。。证据不足,理由也不足,怎么告哦? NeNeNeNePuPu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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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这件事涉及版权问题;你未经许可就在未知会人家的情况下采用人家的照片,这还不够证据确凿?我就是嚣张,你知道我的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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